發布時間:2021-09-09 10:14:29
前景廣闊
“十三五”時期,全社會用電量平均增速為5.82%,全國發電裝機容量平均增速為8.05%,發電量平均增速為6.01%。全國的電源結構也進一步優化,新能源發電裝機容量占總裝機容量的比重平均上升2.69%。其中,風電和光伏發電總裝機容量由2015年的2.3億千瓦增加至2020年的5.3億千瓦,新能源發電量占總發電量的比重平均上升1.11%。
國際可再生能源機構的統計顯示,2020年全球太陽能發電和風電新增裝機容量為2.38億千瓦。據彭博新能源財經預測,2050年全球太陽能和風電發電裝機容量將分別增長17倍和6倍,屆時全球太陽能發電和風電新增裝機容量達27.28億千瓦。由此推算,全球太陽能發電和風電新增裝機容量年平均增長率為8.16%。
2020年,中國風電和太陽能發電新增裝機容量為1.2億千瓦,風電和太陽能發電累計裝機容量5.34億千瓦。按照到2030年,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的目標,我國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將至少以年平均增長率8.12%的水平增長。毋庸置疑,新能源電力產業發展前景廣闊。
現實困境
筆者對電力行業多家大型央企在北京、湖南、貴州、江西等地區的分(子)公司進行實地調研,并與這些公司的主要負責人以及從事光伏、風電等新能源電力投資、開發和建設的項目經理和各崗位專責人員等進行深度訪談,了解到新能源電力項目在實際投建過程中,尚存在多重困境:
首先,資源配置效率不夠高?!笆濉睍r期,新能源發電裝機容量占總裝機容量比重的平均增速,高于新能源發電量占總發電量比重的平均增速,部分已建成投產的新能源電力項目利用率低,棄風、棄光現象依然存在。有些項目由于資金周轉不靈、技術瓶頸、審批周期長等原因未能如期建成投產,甚至中途停止建設,不僅造成指標的浪費,也給地方和企業的資源投入造成損失。
其次,營商環境不夠便利。新能源電力項目涉及單位范圍廣泛,審批手續繁雜。尤其是占地面積大、布局在市區外圍的項目,需要縣、鎮、村級等基層單位的密切配合,但大部分地方基層單位缺乏相關考核內容和標準,并且新能源電力項目創稅能力低,地方政府參與投建的積極性不高,既延緩了項目投建進程,又增加了企業與地方的協調成本。
第三,市場交易機制不健全。雖然全國電力市場存在雙邊協商交易、集中交易、滾動撮合交易、掛牌交易等交易模式,但是符合新能源電力交易特征的模式仍較少。其中,“新能源+儲能”模式的電力缺乏并網保障,導致新能源電力消納問題頻發。上網交易價格機制是新能源電力市場交易機制的核心,2020年,風電、光伏已基本實現平價上網,但是大多數地方政府還未明確出臺關于推進風光發電向平價上網平穩過渡的相關價格政策。
最后,配套政策不夠完備。目前,國家對于新能源電力項目投建實行“三免三減半”的稅收政策,在執行過程中,由于存在承諾的稅收返還周期長、稅收方式不靈活等問題,加上可用土地資源日趨緊缺,部分政府在批復用地時更加傾向于土地集約利用型的項目,對新能源電力項目投建批復遲緩。另外,由于投資規模大、回收周期長、項目質量參差不齊,新能源電力項目還存在融資渠道窄、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等問題。